老子《道德经》十九章试讲
2018-11-06 16:16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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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绝圣去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
译文:抛去那些聪明和智术(圣:这里指聪明之意),实行无为而治,人民就可以获得百倍的好处;去除虚伪的仁和义,人民就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;放弃玩弄手腕和贪图利益,盗贼就不会出现。仅这三个方面作为理论原则提出来还是不够的(文:理论之义),所以还应当使人民的认识有一个总的归属(令:使):那就是表现单纯(见:表现),保持朴实(抱:保持),去掉私心,减小欲望。

略解:这一章是针对统治阶级说的。他反对“圣”、“智”、“仁”、“义”、“巧”,这些,都是统治阶级的统治术。所谓“圣”并不是聪明智慧,是指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灵通;所谓“智”也不是智慧,是指对付百姓的统治术;所谓“仁”并不是真正的仁,是指儒家思想的骗取人民的虚假的形式上的仁道;所谓“义”并不是真正的道义,是指儒家思想的假仁假义;所谓“巧”也并不是真正的巧妙,是指统治阶级对付人民群众的手腕;所谓“利”,则是“圣”“智”“仁”“义”“巧”的最终目的。这一章在指出上面三个弊端之后,又进一步探讨解决三个弊端的根本,那就是要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,也就是说,最关键的是要保持朴素的本真,去掉私心,减小欲望,这就是要返璞归真,重走正轨。老子的思想是要统治者真心为民,全心为民,不欺骗人民,不戏弄人民,不搞阴谋诡计,不玩弄手段,诚实守信,无为而治,这样就能减少很多矛盾与麻烦,天下也就清明得多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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